第511章 她不爱就不嫁(1 / 1)

第一次带亲人以外的年轻男性回家,不是男朋友是什么?”

“我问过了乔先生,他说他前段时间出了意外,脸受了伤,虽说伤好了,但留下了难看的疤,他怕吓到别人,才会戴上个面具,这样没那么吓人。”

听丈夫这样说,华婶半信半疑的。这时,别墅的大门开了。凌筝和乔尊一起回来。华叔对妻子说道:“看到了吧,小姐和乔先生一起回来的,要是贼的话,早就趁机跑了,怎么可能还会回来。”

华婶说他:“知道了,你忙你的,小姐起来了,我也要进去帮她打扫房里的卫生。”

“去吧。”

华叔继续锄地,挖坑,种他的花花草草。他原本是经营花木场的,生意不好,倒闭了。便找了一份花匠的工作,依旧伺候花花草草的,他喜欢养花弄草。“小姐。”

华婶走到凌筝的跟前,笑着打招呼,主要是想近距离看看未来的男主人。她飞快地往乔尊脸上看去,不戴面具的那边脸,瞧着很好看,想来这个男人是个帅哥,跟他们家小姐也般配。“华婶,这位是乔尊乔先生,我……朋友。”

凌筝向华婶介绍了一下乔尊。这家伙以后会经常潜入她的家里,先跟她的工人们介绍一下乔尊的身份,免得大家将乔尊当成了贼暴打一顿,就怕他们几个人都打不过乔尊,反而被乔尊反打一顿,那就不好了。“乔先生好。”

华婶笑眯眯地问好。乔尊微微地点点头。华婶视线回到了凌筝的脸上,她问着凌筝:“小姐,我可以帮你打扫房间里的卫生了吗?”

“嗯,可以了。”

凌筝的房间必须她在家里的时候进行打扫。没有经过她的同意,她不喜欢别人进她的闺房,就算是打扫卫生的也不行。华婶笑着走开了。乔尊撑着伞与凌筝一起走着,他故作不知,问着凌筝:“华婶老是看着我笑做什么,是不是我衣服穿反了?”

凌筝偏头看他两眼,说他:“你戴着面具,谁不会多看你两眼?”

摸了摸自己戴着的面具,乔尊低沉地道:“等你答应嫁给我时,我就去做整容手术,然后咱们再办婚礼,那样就不会有人笑你嫁个丑八怪了。”

他不毁容的话,绝对是个美男子。毁了容,一边脸戴着面具,都还能迷倒不少女人。他不喜欢其他女人接近他。只要有谁犯花痴想接近他,他会让保镖团直接把那个花痴扔进大垃圾桶里,不仅能让对方吓到花容失色,也会狼狈万分,丢脸至极。凡是被他的保镖团扔进过垃圾桶的女人,再也不会也不敢出现在他的面前。“过几天我要去东市。”

凌筝忽然说道。错开话题,不想听他说结婚的事。虽然知道自己是摆脱不了他的,但是凌筝确实还没有爱上乔尊。她不爱,就不嫁。乔尊还能强娶她不成?他要是敢强娶她,她就跟他没完没了,让他一辈子都不能安宁,两人的婚姻生活也绝对不会幸福。“你去东市做什么?哦,是了,你大嫂跟着慕容宇回东市认祖归宗了,你大哥运气好,往民政局门口一站,都能被慕容家族的千金拉进民政局领证。”

乔尊真心羡慕未来的大舅哥。不是羡慕大舅哥的岳家有权有势,毕竟凌家的权势地位也不差,只是他暗门更强大,才不把凌家放在眼里而已。他羡慕凌琛和唐晓感情好。凌筝:“……我大哥和大嫂那是闪婚,两个人会闪婚,一个是被未婚夫抛弃,一个被未婚妻抛弃,唐爷爷当时病重,我大嫂是为了给她爷爷冲喜,才会着急结婚。”

“然后拉了我大哥闪婚的,他们俩刚闪婚时,都没有想过会过一辈子。缘分来了呀,两个人最终爱上了彼此,成就了一桩好姻缘,但这样的姻缘,并不是人人都会有的。”

凌筝羡慕现在的兄嫂,不羡慕以前的兄嫂。闪婚,也需要很大的勇气。反正,换成是她,她是不会闪婚的。没有感情,没有深深地了解对方,她都不会嫁。“我大嫂怀孕了。”

凌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乔尊,提到这个好消息,凌筝的脸上有着笑意,她笑道:“大嫂回去认祖归宗,慕容家要办一场宴会,正式公布我大嫂的身份。”

“亲家办宴会,我们凌家肯定要去参加的,再加上大嫂怀孕了,我们就提前几天过去,我奶奶呀,恨不得现在就飞过去呢。”

老人家年纪大了,就盼着儿孙满堂。能看到曾孙出生的老人家,都是有好福气的。乔尊马上说道:“大嫂怀孕了,这是好事呀,我等会儿就让人去买点补品,到时候一起送过去给大嫂补补身子。”

凌筝看着他。乔尊明白她的意思,他说道:“你去,我肯定也去的,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,筝儿,咱们是夫妻,公不离婆,称不砣。”

“谁叫你是夫妻了?再口头上占我的便宜,以后看到你潜入我家里,我就打电话报警,把你当成小偷抓起来,还要养几条藏獒,你要是再敢当贼,就放藏獒咬死你!”

乔尊笑道:“我不怕,我会驯兽,再凶猛的动物遇到我,都会被我驯服,驯不服的,我宰了它!”

凌筝:“……”她想起在墨园的时候,她家里养的狼狗冲向他,却在相隔几米远时,狼狗就停下了,不敢再上前。这个男人周身散发出来的杀气,让凶猛的狼狗都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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