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念(1 / 1)

好在假期每日安排的满满,张芒在开学后根本没有适应一说,直接很快的融入到工作上。张芒坐在办公室,正翻看着学生们假期里交上来的作业。听着云笙在自己耳边怨声哀道的诉苦有多么的不想开学,就和学生们一样,还没从假期松散的生活中抽离,而张芒不仅不在这些作业上,更没有听进去云笙多少的吐槽。“本来还挺同情张老师一整个假期没有休息,现在倒羡慕你了,不会因为休息的时间太久而懒惰。”

张芒听后,只是一笑,没有说话。她收起面前摊开的作业本,整理好放在一旁,起身接了杯水,又回到座位上。自那次在射击馆四人偶遇过后,张芒再也没有去过射击馆,她以天气太热不想动为理由,将之后的课程向后延顺。倒不是对拿枪一事有所抗拒,而是在有些刻意的躲避杨星也,还有其他的课程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按时按点过去,而是变得随意,有时选择上午,有时则是晚上。好在程辰都没有过问,他自是知道张芒那日去了哪里,见了何人,又做了何事。哪里有什么富人家的孩子都玩这个,无非是程辰在想要帮张芒克服心里阴影。在得知张芒身上枪伤的时,程辰便觉得张芒心中最为隐晦的事,便是身体上无法磨灭的痕迹。以他对张芒的了解,张芒永远都不会说出那两年真正发生的事。只是莘夏留在张芒心里的创伤,从来不至是身体的伤害,而是侵入骨髓的毒药,致命且迷惑。某个雨夜的月下,张芒坐在阳台上,听着淅沥沥的雨声,闻着被雨水浇灌的泥土,一支又一支的烟蒂从指缝中掉落。莘夏站在她的身后,身子靠在墙上。他的手上还残留着鲜红的血迹,刚回家的他并没有没有立刻洗去,而是选择从阳台前去张芒的房间,看一眼张芒是否熟睡。右脚刚刚迈出通往阳台的门,便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将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埋在椅子上。他没有上前同张芒说话,而是选择安静的观望。好在周围的环境足够嘈乱,张芒并没有发觉他的到来。这是张芒中弹后康复的一个月,莘夏只觉得眼前的张芒有些陌生,她不再是当初那个站在广告牌下发呆的女人,而是撕开皮囊的一具骷髅。“你身上的血腥味像是烂在泥里的一滩腐肉。”

听到张芒的声音轻飘飘的在空气中散播,莘夏下意识的笑出了声,他伸出手,看了眼黏在皮肤上的血迹早已干裂,又放在鼻前闻了闻,血腥味确实有些重,但现在的环境,想不明白张芒又是如何闻到的味道,还如此生动的形容。骷髅配腐肉,倒也般配。既然已被发现,他也不必再像躲猫猫似的。他走到张芒的面前,挡住张芒的视线,脸上没有挂着往日的笑容,而是一改常态的严肃。张芒不知道他在想什么,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站在自己的面前,只是自始至终没有去看他。“这不是我杀的第一个人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”

“白先生的喜好总是与常人不同。”

张芒惯会用各种语言在作死的边缘反复横跳,只是她着实幸运,说再多都没有引起莘夏情绪上的变化。“你开枪杀掉的第一个人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”

最终,在这场博弈,张芒败下阵来。张芒闭上双眼,像是在缓解这句话带来的副作用。所以这句话的背后,是不是在说,今后,她会像这个疯子一样,杀更多的人。她不想继续留在阳台,她想要逃离被莘夏掌控的视线。只是莘夏却不想在一刻放她离开。在张芒站在自己跟前时,他贪婪的触爪渐渐探出头。上一次与张芒如此近距离的亲近,还是在地下室教她如何用刀子刺进皮肤。少女的气息早已充斥在男人的鼻腔,色令智昏。在张芒还未来得及反应,他垂下身躯,贪恋的享受张芒柔软的唇瓣。他的动作很轻,却也因为突然,在行动的开始惊吓到张芒。雨水顺着房檐落下连成线滴到莘夏的后背,但他的身体依旧保持着低头的姿势,而张芒即便是被吓到,也没有立刻将他推开,或者说太为震惊。鼻息所散发出的温热,像罂粟般着迷。张芒的唇很软,却也冰凉。他不舍的离开张芒的红唇,那双极好看的眸子映射出面前女人的面庞。“我们是一样的人。”

不过才刚刚与之分离,却又再次将禽兽的一面展露,他贪心的想要侵蚀身前人的灵魂。这一次,他的动作不似先前那般温柔的蜻蜓点水,而是充满占有欲的掠夺、吞噬。若先前的吻出现的猝不及防,那现下这一吻,完全是带有机动性的预谋,蛰伏在张芒身边已久的那条毒蛇终于露出他的獠牙,他不再掩饰,却也将心中的野心坦坦荡荡的展露。他们是一样的人,双手沾满了鲜血,像烂在地里一滩腐肉,更像浸泡在福尔马林的试验品。他们无父无母,他们没有家。在经受刺激神经末梢重新连接后,张芒用力咬上吸附在自己唇瓣的莘夏,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瞬间在口腔的内四散。可这样的动作并没有使莘夏离开张芒身体,无论是作为男人,还是狩猎者,主动权都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上,他决不允许自己手中的猎物有机会成为其他人盘中的食物,除非,是他不要的。他的动作比先前要更加的霸道,更加的凶猛,如同饿了几日的猛兽。“没有人告诉你,与人接吻的时候临阵脱逃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吗?”

这样的话张芒倒真真没有听说过,但现在她哪里是在与人接吻,分明是被强吻。她奋力挣脱掉莘夏对自己束缚,不想再与之靠近半分。“你就是个疯子!”

张芒的话音刚落,莘夏的脸上也恢复了往日的笑意,他眯着双眼,勾起的唇角似在诉说,他本就是个疯子。“我本来就是个疯子!”

与一个疯子讲道理,就如同对刚出生的奶娃娃要求能够唐诗百首倒背如流。所以在很早之前,莘夏就已经将自己野心展露的一览无余,他贪恋与张芒的身体接触,却也在抗拒,抗拒自己的内心。张芒盯着办公桌上摆放的水杯看着出神,云笙说的话却也一字未听进去。她逃避杨星也,是不想耽误杨星也大好的前程,说不爱是假,或许他们之间更像亲人,彼此熟悉到即使分开两年也不会感到陌生。回忆总在一瞬间冲出脑海,占据着她整片天空。生活的节奏在有条不紊的前行,旁人的疾苦只有旁人知晓,自己的痛也只有自己承受。是苦中作乐亦或者顺应天命,每个人的选择都会不同。在经过几日的台风,岛上居民的生活也恢复到往日。一伏到海边那栋破旧的房屋查看,惊奇的发现被折磨到狼狈不堪的男人竟然还有生还的迹象,他联系了莘夏,莘夏只是交代几句便草草挂断电话。大约是心里有人,总会将旁的事物与之联系。张芒也是如此幸运,只是在离开后,也有倒霉的时候。那人最后被安排在医院接受治疗,在身体康健有七八九的程度后,直接又被人从医院带走,莘夏说过,他若是还活着,就带他出海。他没有食言,只是这一趟出海,那人的生命也到了最后的期限。小型邮轮在驶离海岸后十几公里停下,向水下望去,依稀可以看见伺机涌动的鲨鱼。“他给了你多少好处,让你替他去死?”

莘夏的身体靠在邮轮的椅背上,他戴着墨镜,旁人看不清他的视线在看向何处。他知道总会有人被拉出来做这替罪羊,只是在给这无趣的生活打发时间,是歇斯底里的嘲讽还是跪地哀求,与他预想的应该的都相差无几。最终莘夏的话并没有得到回应。男人被绳子掉在半空,悬于海面,男人的脸色早已煞白,虽然知道结局是何,但在面对死亡的那刻,也无法真正的直视。没有尖叫,没有泪水,着实无趣。“放下来吧!”

“把那个怕死的扔下去!”

被吊在半空的男人视莘夏的话如同救赎,却不知是暂时换个人死去。他想杀人,他想听到撕心裂肺的惨叫,总会人发出那样的声音,是谁都无所谓,只要听到那个声音,他就满足。他要杀人,从上岛前到现在,已经过去的时间够久了,沾染在他手上的血腥味都要褪去,那个味道如此香甜,他怎会舍得。男人才被放下在甲板上还未冷静片刻,就看到被带上甲板的陌生男人,是那个在莘夏上岛当日被剁掉一根手指的男人,看样子年纪不大,像是个大学生。扑通——随着辛乐的尖叫声在落水的那一刻,渐渐消失在男人的耳边,男人半跪在甲板上,几乎是连滚带爬的移动到旁边的护栏处,他扒着身前的铁杆,紧张到不自觉吞咽口水。“救、救、救命!我不、不、不会、游、游泳!”

辛乐的身体在翻滚的海水中上下起伏,海水拍打着他的身体,却在下一秒,被一坨庞然大物所吞噬,鲜血在蔚蓝的海面上散开,如同一株正在绽放的玫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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